
公告日期:2024-07-08
公告编号:2024-023
证券代码:873233 证券简称:睿高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浙江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7,150,000.00 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或不超过 19,722,500 股(考虑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 2,572,500 股
(4)定价方式:通过 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2.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3.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底价: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 1.年产 6.5 万吨功能水性树脂及水性树脂新型涂层材料项目;2 检测中心及信息化建
公告编号:2024-023
设项目;3.补充流动资金。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0)决议有效期: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11)其他事项说明: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24,664,623.79 元、14,528,102.99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15.55%、8.03%,尚不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 条规定在北交所上市财务条件,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2.1.4 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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