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26
证券代码:873233 证券简称:睿高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浙江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浙江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翟忠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326,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5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姚勇勇先生列席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17,150,000.00 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或不超过 19,722,500 股(考虑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 2,572,500 股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底价: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 1.年产 6.5 万吨功能水
性树脂及水性树脂新型涂层材料项目;2 检测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3.补充
流动资金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0)决议有效期: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11)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 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0,326,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使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工作合法、合规、高效的开展,董事会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如下:
(1)签署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相关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2)聘请本次股票公开发行相关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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