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3
证券代码:873235 证券简称: 唯德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台州唯德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 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台州唯德包 第一条 为维护台州唯德包
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下称“《公司法》”)、 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称“《证券法》”)、中国证券
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 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会”)颁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 监会”)颁布的《非上市公众公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 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
监督指引第 1 号——信息披露》 公司监督指引第 1 号——信息披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露》《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有关法 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其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 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
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十八条 公司下列对外 第三十八条 公司提供担保
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的,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过: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 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
提供的任何担保;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 提供的任何担保;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
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期经审计总资 30%的任何担保;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应当具备合理的商业逻辑。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应当提供反担保。
第四十五条 …… 第四十五条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的,应在收到请求 15 日内发出 会的,应在收到提议后 5 日内发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 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 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
东的同意。 股东的同意。
第四十六条 监事会或者股 第四十六条 监事会或者股
东决定自行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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