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17 17:42:41 股吧网页版
科苑生物: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7


证券代码:873239 证券简称:科苑生物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西科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及《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12)。
二、 本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及解除限售情况
(一)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审议情况

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2年12月6日,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的反馈意见相关要求,公司修订了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江西科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2022 年 12 月 6 日,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并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 年 12 月 8日,披露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关于科苑生物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意见》等公告。

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2022 年 12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告》。

2023 年 1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
告》。

2、限制性股票授予基本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12 月 15 日

(2)登记日:2023 年 1 月 16 日

(3)授予价格:3.00 元/股

(4)授予对象类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5)实际授予人数:7 人

(6)实际授予数量:720,000 股

(7)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发行股票
(二) 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调整情况

无。
三、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权益与首次行使权益的间隔不少于12 个月,每期行使权益时限不少于 12 个月。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限售安排 解限售期间 解 限 售
比例(%)

第一个解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