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24
证券代码:873242 证券简称:陕西水电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陕西华源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五章 董事会......19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6
第七章 监事会......28
第八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31
第九章 党总支部......32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34
第十一章 通知和公告......36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7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39
第十四章 争议的解决......40
第十五章 附则......4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陕西华源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
下简称《公司登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陕西省地方电力水电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555655772H。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陕西华源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 27 号陕西地方电力大厦,邮政编
码:710005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5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技
术创新为动力,以现代管理为依托,不断提升公司价值,努力实现股东合理回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贡献力量。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小型水力发电、
生产、销售;水电站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力发电、新能源项目的开发、投资(仅限公司自有资金)、建设;水电站的安装、检修、设备材料供应;水电项目的咨询、人员培训(仅限本系统内部员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关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
公司。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的股票面值为每股
人民币壹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人为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地方
电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于成立日向发起人发行2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公司成立时所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100%,公司成立时各发起人认购股份数量如下:
序 认购股数 股权
股东姓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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