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7
证券代码:873245 证券简称:马钢表面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马钢表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十月
(2025 年 10 月 15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三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四章 企业党组织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马钢表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维护股东、公司、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通过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在马鞍山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500575719905M】。
第三条 公司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安徽马钢表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nhui Ma Steel Surface Technology CompanyLimite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牡丹江路 924 号
邮政编码:24301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500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小型非标设备备件制造、安装、修理,表面工程技术应用;各种铸锻件及金属制品、建材的生产和销售,机电工程安装,轧
辊及辊类备件制造、修旧及合金电镀,结晶器铜板、铜管制造、修旧及合金电镀;复合耐磨板制作,技术咨询服务,家电维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商品除外)。
第十二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应当充分考虑公司职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利益,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三条 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十四条 公司坚持依法治企,努力打造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
第十五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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