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3
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873245 证券简称:马钢表面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马钢表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马钢表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马钢表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视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文件,经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没有显著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关于修订<全面风险与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制度文件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运营和管理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修订<全面风险与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关于《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
公告编号:2026-004
力,能够满足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安徽马钢表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廖成赟、陶燕宝
2026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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