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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15:37:52 股吧网页版
马钢表面: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15

证券代码:873245 证券简称:马钢表面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马钢表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马钢表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马钢表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视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文件,经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严格遵循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能够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决策依据。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上述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6-015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实际业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订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以及保障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业务需求,属于公司日常业务范围。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信贷服务、结算服务、其他金融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核准可从事的其他业务,有利于整合资金资源、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和管理风险,实现资金管理整体效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2026年度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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