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关于泉州市志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的专项说明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ZHONGMINGGUOCHE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大街 18 号办三 916 单元 邮编:100005
电话:(010) 53396165
关于泉州市志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
专项说明
中名国成专审字【2024】第 0318号
泉州市志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泉州市志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闽旅
游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带有持续
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名国成审字【2024】第
1543 号)。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的相关要求,我们对本
所就该公司上述财务报表出具的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2 所述,志闽旅游公司 2021 年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1,512,624.49 元,2022 年未分配利润金额为-4,353,840.59 元,2023 年未分配利
润金额为-7,937,626.59 元,2021 年发生净亏损 2,919,413.75 元,2022 年发生净
亏损 2,903,751.55 元,2023 年发生净亏损 3,625,399.88 元,且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志闽旅游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5,915,394.20 元。这些事项或情
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志闽旅游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
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
的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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