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8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73249 证券简称:吉麻良丝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浙江吉麻良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季国苗
6.会议列席人员:施文良、夏飞、王驾宇、沈建军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浙江吉麻良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吉麻良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27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浙江吉麻良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至 2024 年 06 月 30 日,浙江吉麻良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未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0,996,517.40 元,公司合并实收股本总额为 60,000,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4年 9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相关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4-027
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孙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浙江松盛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盛园”)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季国苗先生控制的企业,公司控股孙公司绍兴吉麻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麻本草”)为方便日常管理所需,需租赁松盛园的场地,用于作为办公经营使用。吉麻本草拟租赁松盛园的房屋面积约 350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2024 年 8 月 30 日至 2029 年 8 月 28 日,租金为第一年 70,000.00 元 ,以后租
金每年按 10%递增。如实际租赁面积有变化,将按照实际使用租赁面积结算。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费以松盛园购入时平均单价按实际使用量结算。
实际租赁面积、金额以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季国苗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吉麻良丝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裘华芬系公司控股股东季国苗之妻,是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现任吉麻良丝董事。季萍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季国苗先生之女,现任吉麻良丝董事。故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回避后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该项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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