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03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73250 证券简称:芳禾集团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芳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北京芳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娇娜、武娇娇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7 月 3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6 月 28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北京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芳禾科技集团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李娇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
表人
武娇娇 董监高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4-008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
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
董事长李娇娜、董事会秘书武娇娇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1、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91 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
2、公司时任董事长李娇娜、董事会秘书武娇娇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91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公司、李娇娜、武娇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公告编号:2024-008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北京芳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娇娜、武娇娇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58 号)
北京芳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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