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7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73250 证券简称:芳禾集团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芳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终止挂牌决定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未申请复核的基本情况
北京芳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北京芳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4〕159 号),因公司未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
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披露
《收到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公司未在复核期限届满前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
五条的规定,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0 月 25
日起复牌,并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
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芳禾”。
二、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保障股东依
公告编号:2024-018
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三、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李娇娜
联系电话:13240485681
邮箱:fanghuameide@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园盈路 7 号
(二)券商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681227218
邮箱:lill@grzq.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9 号金隅大厦 11 层
北京芳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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