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31
公告编号:2025-041
证券代码:873251 证券简称:荟煌科技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湖北荟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表决权委托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7 月 29 日,湖北荟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荟
煌科技”或“公司”)股东叶亚红与董纯清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叶亚红自愿将其直接持有荟煌科技 533362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7.77875%)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委托给董纯清行使。《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有效期至叶亚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完毕之日止或至双方书面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之日止。
二、《表决权委托协议》基本内容
甲 方 (委托方) :叶亚红
身份证号:422124197407******
乙 方 (受托方) :董纯清
身份证号: 422101196305******
甲方自愿将其持有湖北荟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乙方行使。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无
公告编号:2025-041
条件及不可撤销地委托乙方作为其唯一、排他的代理人,就委托股份全权代表甲方行使表决权,乙方同意接受前述委托。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乙方有权依其自身意愿代为行使。
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不再是公司在册股东之日止。
注:1 甲方在受限股未解锁期间不许终止表决权委托协议,受限股(5,333,625 股)解锁后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转让到乙方名下,股份转让完毕后该部分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自动终止。
2 乙方按照其独立判断,依据乙方自身意愿行使表决权,无需甲方另行同意(无论口头或书面的形式),甲方对乙方就委托股份行使投票表决权的投票事项均予以认可并同意。
3甲方将为乙方行使委托权利提供充分的协助,包括在必要时(例如为满足政府部门审批、登记、备案所需报送文件之要求)及时签署相关法律文档。
三、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等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表决权委托协议》
(二)董纯清身份证复印件
(三)叶亚红身份证复印件
公告编号:2025-041
湖北荟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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