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4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73253 证券简称:安天利信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卫民同志担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卫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 2025 年 9
月 4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
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聘任卫民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卫民,男,1969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本科
学历,中级会计师。1992 年 9 月至 2000 年 10 月任安徽芳草日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会计;2000 年 10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安徽安岱棉种技术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02 年
12 月至 2013 年 1 月历任安徽省技术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安徽安天飞扬投
资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3 年 1 月至 2025 年 8 月历任安徽国贸集
团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高级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公告编号:2025-024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聘任卫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需求,将对公司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聘任卫民同志担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卫民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此,同意此项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