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873254 证券简称:科蓝环保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佛山市科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佛山市科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为保障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
项出具有关承诺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及相关主体
就本次发行上市公开承诺事项作出相关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的,则接受相应
约束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承诺:
“(一)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本公司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3、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机构、司法机关认
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本公司将自愿按照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自有资金,从而为本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提供保障;
4、调减或停发对本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不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三)如因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相关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本公司及本公司投资者的权益。”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其他股东尤今、尤毅承诺:
“(一)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本人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3、若因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机构、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4、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5、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6、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三)如因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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