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公告编号:2025-097
证券代码:873254 证券简称:科蓝环保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佛山市科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的情况下回购股份和赔偿投资者损失作出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佛山市科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及相关承诺主体需就本次发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对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作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承诺: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将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如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上市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10个交易日内启动与股份回购有关的程序,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A股新股,具体的股份回购方案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章程等规定进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和外部审批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
公告编号:2025-097
行后至回购时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期间公司如有利润分配、送配股份、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该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回购的股份包括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A股新股及其派生股份。
(三)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本公司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公司其他股东尤今、尤毅承诺:
“(一)本人承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将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如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上市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10个交易日内启动与股份回购有关的程序,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会,并督促公司按照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A股新股,本人承诺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具体的股份回购方案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章程等规定进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和外部审批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期间公司如有利润分配、送配股份、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该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回购的股份包括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A股新股及其派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7
(三)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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