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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7 15:37:43 股吧网页版
绵实股份:董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873256 证券简称:绵实股份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绵阳市汽车实验驾驶技术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绵实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 关规定,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绵阳市汽车实验驾驶技术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0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绵阳市汽车实验驾驶技术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绵实股份”)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绵阳市汽车实验驾驶技术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修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应建立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和重大事项向股东会报告的工作制度,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保障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为董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三条 董事会议事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坚持调查研究、科学论证的方法,通过集思广益、集体决策,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和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五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
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总经理可以兼任董事。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之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第七条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
公司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东资料管理等工作,并列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九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公司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第十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以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审议批准除需由股东会批准以外的对外投资、提供担保、资产抵押、开展融资、提供财务资助、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放弃权利等交易事项(公司获赠现金资产除外)。
(九)审议决定单笔金额在人民币 50 万元以上已提完折旧资产的处置;单笔金额
在人民币 50 万元以上且在 500 万元以内,或者 5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内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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