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873256 证券简称:绵实股份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绵阳市汽车实验驾驶技术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 全面领导,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 度,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维护绵阳市汽车实验驾驶技 基础作用,维护绵阳市汽车实验驾驶技术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术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 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
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法律法规,并参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律法规、并参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 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及全国中小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 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际,制定本章程。
制定本章程。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设总法律顾问 1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设总法律顾问(首
人,由公司主管法律事务的领导兼任, 席合规官)1 人,由公司主管法律事务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的领导兼任,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战略经营方针。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出决议。
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审议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十一)审议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务所。
务所。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单项金额在人民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单项金额超过人 币 1000 万以上的交易事项。
民币 1000 万元,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 (十三)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20%(含……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