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73261 证券简称:饶电科技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江西饶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审计”)受江西饶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饶电科技/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中兴华审字(2024)第 012845 号”的审计报告。同时出具了“中兴华报字(2024)第 010601 号”《关于江西饶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报告指出,中兴华审计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意见类型。
监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内容
饶电科技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的列示金额为
14,102,264.33 元,其中账面余额 14,871,227.25 元,账面价值 14,102,264.33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6.79%。如附注五、5 列示,饶电科技公司与供应商形成的资金往来余额 5,468,300.00 元。我们对该资金往来款项执行了检查、函证等审计程序,但我们未能对该资金往来款项的资金流出实质进行核实,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实上述交易的真实性、合理性,亦无法判断上述资金的可收回性。
二、公司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对于上述事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公告编号:2024-015
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中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的事项是客观存在的,相关事项未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问题的处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机构对上述事项的疑虑,控制重大不确定性因素,化解相关潜在风险。
江西饶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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