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24 16:53:41 股吧网页版
饶电科技:国盛证券关于江西饶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4


国盛证券

关于江西饶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盛证券作为江西饶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饶电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 2023 年年度报告事前审核及日常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公司治理 违规担保 是

2 其他 2023 年度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江西通洲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洲水泥”)为满足经营发展战
略目标需求,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向江西信州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490 万元,借款期限 24 个月。饶电科技为通洲水泥该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通洲水泥为其提供反担保。通洲水泥为饶电科技实际控制人陈小平和杨春
芳控制的公司。饶电科技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补充确认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陈小平、杨春芳、陈俊宏、周奕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此议案直接提交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和《关于补发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声明公告》。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充确认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陈小平、杨春芳、江西鼎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共青城鼎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同意股股数 401,200 股,占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春芳2024年1月23日向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上城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借款 650 万元,借款期限 24 个月。饶电科技为该笔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杨春芳为其提供反担保。2024 年 5 月 9 日持有公司 11.6108%股
份的股东杨春芳向董事会提交了《补充确认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请
在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披露了《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关于补发提供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的声明公告》。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补充确认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陈小平、杨春芳、江西鼎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共青城鼎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同意股股数 401,200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饶电科技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14,102,264.33 元,占总资产比例为 16.79%。其中饶电科技与供应商形成的资金往来余额 5,468,300.00 元,会计师未能对该笔资金往来款的资金流出实质进行核实,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饶电科技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饶电科技于 2024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西饶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意见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饶电科技供应商往来款余额 5,468,300.00 元已归还公司。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在知悉上述事实后,已及时提示督促公司履行补充审议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基于上述情况,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