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24
国盛证券
关于江西饶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盛证券作为江西饶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饶电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 2023 年年度报告事前审核及日常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公司治理 违规担保 是
2 其他 2023 年度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江西通洲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洲水泥”)为满足经营发展战
略目标需求,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向江西信州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490 万元,借款期限 24 个月。饶电科技为通洲水泥该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通洲水泥为其提供反担保。通洲水泥为饶电科技实际控制人陈小平和杨春
芳控制的公司。饶电科技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补充确认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陈小平、杨春芳、陈俊宏、周奕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此议案直接提交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和《关于补发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声明公告》。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充确认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陈小平、杨春芳、江西鼎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共青城鼎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同意股股数 401,200 股,占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春芳2024年1月23日向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上城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借款 650 万元,借款期限 24 个月。饶电科技为该笔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杨春芳为其提供反担保。2024 年 5 月 9 日持有公司 11.6108%股
份的股东杨春芳向董事会提交了《补充确认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请
在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披露了《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关于补发提供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的声明公告》。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补充确认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陈小平、杨春芳、江西鼎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共青城鼎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同意股股数 401,200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饶电科技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14,102,264.33 元,占总资产比例为 16.79%。其中饶电科技与供应商形成的资金往来余额 5,468,300.00 元,会计师未能对该笔资金往来款的资金流出实质进行核实,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饶电科技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饶电科技于 2024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西饶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意见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饶电科技供应商往来款余额 5,468,300.00 元已归还公司。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在知悉上述事实后,已及时提示督促公司履行补充审议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基于上述情况,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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