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1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73261 证券简称:饶电科技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江西饶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口头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江西饶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
收到日期:2024 年 6 月 18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6 月 1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江西饶电科技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杨春芳 董监高 董事长兼总经理
陈小平 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
何柳青 董监高 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
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饶电科技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同时未及时披露占用资金的情况,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对外担保未及时审议并
公告编号:2024-027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构成违规担保。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3 年 10-12 月,公司借款给实际控制人陈小平控制的公司上饶市通园建
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日最高资金占用余额为 547,122.42 元,占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0%。截至目前,上述占用资金尚未归还。
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杨春芳、陈小平控制的子公司江西
通洲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490 万元;2024 年 2 月 2
日,你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杨春芳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650 万元,上述金额合计为 114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7.57%。对该担保事项,饶电科技未及时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饶电科技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饶电科技的违规对外担保行为,违反了《公司治理规则》第八十九条的规定;饶电科技未及时披露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占用方杨春芳违规占用挂牌公司资金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春芳、实际控制人陈小平、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何柳青未勤勉尽责,违反了《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对饶电科技、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春芳、实际控制人陈小平、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何柳青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编号:2024-027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如果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问题未完成整改,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方面重大不利影响,但如果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问题未完成整改,会对公司的流动性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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