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873261 证券简称:饶电科技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江西饶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
重大影响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江西饶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饶电科技”)委托,对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并于 2024 年 04 月 26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4)第 012845 号)。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规定,现就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进行说明。
一、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具体内容
1、保留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江西饶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饶电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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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饶电科技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饶电科技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
的列示金额为 14,102,264.33 元,其中账面余额 14,871,227.25 元,账面价值 14,102,264.33 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6.79%。如附注五、5 列示,饶电科技公司与供应商形成的资金往来余额 5,468,300.00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资金往来款项执行了检查、函证等审计程序,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能对该资金往来款项的资金流出实质进行核实,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实上述交易的真实性、合理性,亦无法判断上述资金的可收回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于饶电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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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中被出具保留意见所涉事项消除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 2023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2024 年公司收回与供应商形成的资金往来余额 5,468,300.00 元。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消除。
特此公告。
江西饶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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