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8
国盛证券关于单方解除与江西饶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一、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基本情况
2018 年 10 月 24 日,江西饶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饶电科技”或“公
司”)与国盛证券签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饶电
科技经国盛证券推荐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挂
牌至今由国盛证券为其提供持续督导服务。协议对持续督导费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作了明确约定。截至目前,饶电科技已累计 3 年未按约定向国盛证券支付持续督导费用。
国盛证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2024 年 11 月 18 日、2024 年 12 月 10
日对饶电科技履行了三次法定的书面催告程序,并于每次催告后及时披露了风险提示公告。距离首次催告已达三个月时,饶电科技仍未足额缴纳。国盛证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向饶电科技送达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与江西饶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及时披露了风险提示公告。
饶电科技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未向国盛证券提出书面异议,国盛证券于送达通知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备案文件。
国盛证券已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国盛证券和江西饶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对国盛证券和江西饶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国盛证券与江西饶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 2025年 6 月 18 日起解除。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规定,国盛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江西饶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强制终止股
票挂牌程序的风险。
三、 风险提示
国盛证券在江西饶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主办券商期间,将继续协助江西饶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信息披露、办理日常业务等,并按照全国股转公司要求对挂牌公司有关事项开展核查。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江西饶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上述风险,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作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国盛证券和江西饶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
国盛证券
2025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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