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目录 页次
一、 鉴证报告 1-3
二、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1-8
关于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C10377 号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规科技”)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广规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确保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广规科技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广规科技《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前期会
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规科技”或“公司”)于近期发现前期会计差错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序号 重要前期差错事项及更正情况
1 本次自检查发现公司在《2024 年年度报告》中“第六节财务会计报告”
之“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之“十二、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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