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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9 17:33:00 股吧网页版
广规科技:董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9


证券代码:873264 证券简称:广规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方式与程序,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董事,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与通知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六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第七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第八条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1/3以上董事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或视具体情况于适当时间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的要求后10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第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 召开定期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全体董事。有紧急事项时,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可不受前述会议通知时间的限制,但应发出合理通知。

第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按以下形式发出:

(一)定期会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书面通知包括以专人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

(二)临时会议原则上以书面形式通知,如时间紧急,可以电话通知、邮件通知等通讯方式通知。

第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五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材料。不足3日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后按期召开。

第十六条 临时董事会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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