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证券代码:873264 证券简称:广规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
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或通过非法定方式发布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作出夸大性宣传、误导性提示;
(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期或者承诺;
(四)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的行为;
(五)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六条 公司应当尽量避免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
第七条 公司应当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完善投诉处理机制。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要求,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重大投资者关系活动。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和授权发言人,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组织和协调。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工作:
(一)建立公司内部协调和信息采集机制,及时归集、汇总各部门及下属公司提供的公司生产经营、财务、诉讼等信息;
(二)在公司发生重大诉讼、重大重组、管理层人员的变动、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后,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三)做好召开年度股东会、临时股东会、年度报告说明会、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和相关会议资料准备工作;
(四)做好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的编制、设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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