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公告编号:2025-093
证券代码:873264 证券简称:广规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承诺人以及公司(以下简称“承诺人”)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告编号:2025-093
第二条 承诺指公司就重要事项向公众或者监管部门所作的保证和相关解决措施;承诺人做出的公开承诺应当具体、明确、无歧义、具有可操作性,并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的要求。
第二章 承诺管理
第三条 承诺人的承诺事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承诺的具体事项;
(二)履约方式、履约时限、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防范对策、不能履约时的责任;
(三)履约担保安排,包括担保方、担保方资质、担保方式、担保协议(函)、主要条款、担保责任等(如有);
(四)履行承诺声明和违反承诺的责任;
(五)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其他内容。
承诺事项应当有明确的履约时限,不得使用“尽快”“时机成熟”等模糊性词语;承诺履行涉及行业政策限制的,应当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确履约时限。
第四条 承诺人做出承诺,有关各方必须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相关信息,保证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 承诺人应当关注自身经营、财务状况及承诺履行能力,在发生自身经营或者财务状况恶化、担保人或者担保物发生变化等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其无法履行承诺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告知公司并披露,说明有关影响承诺履行的具体情况,同时提供新的履约担保,并由公司披露。
第六条 承诺履行条件已经达到时,承诺人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承诺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条 承诺人在作出承诺前应分析论证承诺事项的可实现性,不得承诺根据当时情况判断明显不可能实现的事项。承诺事项需要主管部门审批的,承诺人应明确披露需要取得的审批,并明确如无法取得审批的补救措施。
第八条 收购人收购公司成为新的实际控制人时,如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的相关事项未履行完毕,相关承诺义务应予以履行或由收购人予以承接,
公告编号:2025-093
相关事项应在收购报告书中明确披露。
第三章 承诺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承诺人做出承诺后,应当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承诺,不得无故变更承诺内容或者不履行承诺。
第十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承诺事项的,应当严格遵守其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承诺事项的履行进展情况。公司未履行承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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