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16
证券代码:873264 证券简称:广规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出发,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要求,真实反应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报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公告编号:2026-016
三、《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报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
四、《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报出公司 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
五、《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新长、韩振平、付广军
2026 年 4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