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23
公告编号:2023-007
证券代码:873266 证券简称:东方一哥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东方一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出售方:广东东方一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一哥”)
交易对方 1:广东电驰千里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吴松平(以下简称“电驰千里股东”)
交易事项:东方一哥向电驰千里股东出售固定资产(传祺牌商务汽车)
传祺牌商务汽车,入帐时间:2022年3月,帐面原值214,602.25元,净值167,881.51元,出售价格100,000.00 元。 评估方法为二手车市场根据车况、行驶里程等情况综合评估,评估价值:100,000.00 元-150,000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
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124,992,231.26 元,净资产为81,319,883.10 元。本次出售固定资产的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法》中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告编号:2023-007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本不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吴松平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
关联关系:吴松平是东方一哥控股子公司(电驰千里)的股东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汽车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广东省佛山市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列入本次出售的固定资产(传祺牌商务汽车)。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公告编号:2023-007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本次出售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67,881.51元,未经审计评估。
(二)定价依据
本次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价格参考资产账面价值和市场交易价格进行交易,不低于同期市场平均交易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出售金额为 100,000 元,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经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广东东方一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旗下车辆出售给吴松平先生。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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