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28
江苏联通智能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住所:扬州市广陵产业园沙湾南路 3 号
主办券商
方正承销保荐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A 座
15 层
2022 年 1 月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转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 录
声明...... 1
目 录...... 2
释义...... 3
一、基本信息...... 4
二、发行计划...... 9
三、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 ...... 15
四、本次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 15
五、其他重要事项(如有) ...... 17
六、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如有) ...... 18
七、中介机构信息...... 19
八、有关声明...... 21
九、备查文件...... 26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联通智控 指 江苏联通智能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江苏联通智能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
董事会 指 江苏联通智能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
本次发行、本次股票发行、本次定向发行 指 公司拟定向发行不超过 2,400,000 股(含
2,400,000 股)公司股票的行为
定向发行说明书、本定向发行说明书 指 江苏联通智能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定向
发行说明书
高级管理人员 指 江苏联通智能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江苏联通智能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认购协议 指 《江苏联通智能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附
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
《公众公司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定向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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