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2-10
公告编号:2023-007
证券代码:873269 证券简称:赢时物业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长春赢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第二次权益分派终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长春赢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第二次权益分派预案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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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neeq.com.cn)的公司公告《2022 年半年度第二次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权益分派业务指南》第三条:“权益分派方案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完毕,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以下简称 R 日)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后的 2 个月内,根据有关规定权益分派事项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的除外。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均以 R 日股本数为准。”截至本公告日,按照《发行人业务指南》的要求做好权益分派相关款项的划拨工作且重新确认 R 日将超过 2 个月的有效期,公司决定终止 2022 年半年度第二次权益分派及相关事宜。
二、致歉说明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权益分派业务指南》的规定“挂牌公司未能在本指南第三条规定期限内实施权益分派的,公司董事会应于期限届满前披露关于未能按期实施权益分派的致歉公告,公告中应说明未按期实施的具体原因及后续安排。继续实施权益分派的,原则上应以已披露的在有效期内的定期报告财务数据作为权益分派依据,重新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于
公告编号:2023-007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经营策略变动,上述利润分配事项无法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 个月内实施完成,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决定终止 2022 年半年度第二次权益分派及相关事宜,计划根据公司经营策略变动情况,择机进行权益分派。
本次终止权益分派是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未能按期实施 2022 年半年度第二次权益分派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长春赢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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