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证券代码:873279 证券简称:海纳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海纳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
定<山东海纳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海纳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山东海纳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三)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企业管理、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且具有公司董事会认可的财务知识;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
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八条 不符合本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
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条规定的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九条 现时负责审计公司账目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前任合伙人在以下日期
(以日期较后者为准)起计一年内,不得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其终止成为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的日期;或其不再享有该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利益的日期。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二)指导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在向董事会提交季度、中期及年度财务报表前先行审阅;
(三)监督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提出有关意见;
(四)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按适用的标准检讨及监察外聘审计师是否独立客观及审计程序是否有效;审计委员会应于审计工作开始前先与审计师讨论审计性质及范畴及有关申报责任;
(五)就外聘审计师提供非审计服务制定政策,并予以执行;
(六)负责就外聘审计师的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向董事会提供建议、批准外聘审计师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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