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9 17:02:20 股吧网页版
海纳科技:董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9


证券代码:873279 证券简称:海纳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海纳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山东海纳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海纳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山东海纳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职责权限,健全和规范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山东海纳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二章 董 事

第三条 董事应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一)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二)具有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国家的经济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能力和经验。

(三)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的,或有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应及时向公司主动报告并自事实发生之日起 1 个月内离职。

(四)具备董事资格并具备:

1、正直和责任心。董事会成员应在个人和职业行为中表现出高尚的道德和正直的品质,愿意按董事会决定行动并且愿意对自己行为负责。

2、敏锐的判断力。董事会成员应具备能够对各方面问题做出明智的、成熟的判断能力。

3、财务知识。董事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监控公司的财务业绩,董事应能够解读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应了解用来评估公司业绩的财务比率和必要指数。

4、团队意识。董事应重视董事会整体的业绩,乐于倾听他人意见,具有富有说服力的交流能力,同时愿意以公开讨论的方式提出一些尖锐的问题。

第四条 董事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

第三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1 名为职工董
事。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或更换,董事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其代表,凡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然人经股东会选举均可担任董事。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
大会等民主形式选举产生。

第六条 董事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筹备、信息披露以
及董事会的其它日常事务。

第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

(六)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十二)制定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任、解聘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