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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9 17:05:41 股吧网页版
海纳科技: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9


证券代码:873279 证券简称:海纳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海纳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山东海纳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海纳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海纳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 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层管 理办法》”) 以及《山东海纳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将严格依照《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 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 下列顺序分配:

(一)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
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
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
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五) 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 东
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四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
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五条 利润分配如涉及扣税的,应在实际分派的金额、数量后注明是否含税。
第三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和投资者的意见。

(二)如股东发生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分配利润时,先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三)在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第七条 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 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 公
司的利润分配形式、条件为: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是否进行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及每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母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可分配利润的比例须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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