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证券代码:873279 证券简称:海纳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海纳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山东海纳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海纳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山东海纳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山东海纳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落实《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赋予总经理班子的职
权,明确其应履行的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经理层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及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公司经理层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以保证: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四)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章 经理机构的组织及任职
第五条 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
董事会秘书一名。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经理层人员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经理层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丰富的经济理论、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科学发展观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工作能力;
(三)具备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生产、经营、管理业务;
(四)品质高尚、诚信勤勉,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勇于开拓、创新、进取;忠诚、自律、高效、务实,对公司的宗旨、文化、精神、作风等具有高度认同感,并能保持一致。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
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未届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财务负责人作为高级管理人员,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第九条 经理层人员在任职期间向董事会提出辞职的,应于辞职前向董事会
递交辞职报告,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经理层人员应当在辞职报告中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去的职务、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等情况。
经理层人员在离职生效之前,以及离职生效后或者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或者约定的期限内,对公司和全体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并不当然解除。
经理层人员离职后,其对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的保密义务在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之前仍然有效,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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