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公告编号:2020-023
证券代码:873281 证券简称:塔波尔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青岛塔波尔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
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要求,对于可比期间相关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准则与旧准则之间的差异,追溯调整 2019 年度报告累计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和期初其他综合收益。
2.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我公司拟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
公告编号:2020-023
3.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财会〔2019〕8 号),规定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
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
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我公司拟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进行相应的处理。
4.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
会〔2019〕9 号),规定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
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
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我公司拟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0-023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发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