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9
公告编号:2019-005
证券代码:873281 证券简称:塔波尔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青岛塔波尔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15号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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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发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发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本年度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从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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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5号)。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17年12月31日和2017年度
项目 影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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