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7
公告编号:2019-020
证券代码:873281证券简称:塔波尔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青岛塔波尔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核心员工认定的审议情况
青岛塔波尔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员工的归属感,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保持公司长期、稳定、快速的发展,董事会提名孙磊、鲜策、林训虎、李博、崔丹、李静、颜宾、郭春祥、李建、邢迪、薛菲、陈沛娴共12人为核心员工。具体审议如下:
2019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2019年6月10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发布了《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8日,公司向全体员工进行了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全体员工均对提名上述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2019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职工大会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2019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2019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5,347,5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认定孙磊、鲜策、林训虎、李博、崔丹、李静、
公告编号:2019-020
颜宾、郭春祥、李建、邢迪、薛菲、陈沛娴共12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二、备查文件目录
(一)《青岛塔波尔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青岛塔波尔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职工大会会议决议》
(三)《青岛塔波尔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青岛塔波尔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青岛塔波尔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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