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873286 证券简称:鲁铭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山东鲁铭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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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 2025 年 11 月 28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鲁铭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
权,提高监事会工作效率,更好地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 益不受侵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由股
东会选举产生。
第三条 监事、监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公司
董事会、总经理、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保
障,公司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预或干扰监事和监事会正常行使职权。
第二章 监事
第四条 公司监事为自然人。
第五条 公司监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监事分为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七条 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在任期届满以
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监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第八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监事履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监事应当具有与职务相适应的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 监事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不得干涉和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人事任免工作。
第十一条 监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监事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
务,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二)执行监事会决议,维护股东、员工权益和公司利益;
(三)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和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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