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73286 证券简称:鲁铭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山东鲁铭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经 2025 年 11 月 2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和 2025 年 12 月 16 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鲁铭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 3 号-- -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山东鲁铭高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按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 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67871573770。
第三条 公司名称: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山东鲁铭新型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handongLumingNewMaterials Co.,Ltd。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公司住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西阳夕村 1688 号,邮政编码:255300。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468,825.00 元。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公司的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在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奉行“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技术创新为先导,以质量稳定为基础,以优质服务为恒远”的经营理念,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十一条 经营范围: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保温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实际经营范围以行政审批核准登记的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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