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30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73289 证券简称:合安气体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江苏合安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年 8 月 30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袁静珍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7,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9.444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陆惠彬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8,868,6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4.635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卢艳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秦振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蔡红梅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4-022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年 8 月 30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吴沈华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杨健飞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陈振元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24年9月18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38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将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与管理产生积极影响。
三、备查文件
《江苏合安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江苏合安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22
《江苏合安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江苏合安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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