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873289 证券简称:合安气体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江苏合安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3 月 31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吴沈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
公告编号:2026-00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
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6 号 —权益分
派》第十四条:“权益分派方案应当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完毕,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后的两个月内,根据有关规定权益分派事项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的除外。”
因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的原因,本次权益分派无法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完毕,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取消本次权益分派及相关事宜。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江苏合安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江苏合安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6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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