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30
开源证券
关于佛山市华之鹏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开源证券作为佛山市华之鹏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公司股价波动较大,偏离市场和行业走 是
势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9 月 9 日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内存在股价波动较大的情
形,公司股价波动偏离市场和行业走势,期间,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10日-2024
年 9 月 12 日收盘价跌幅累计达到 60%,属于股票异常交易波动情形,截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股票收盘价为 25.00 元人民币每股。
华之鹏 2024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823,001,623.30 元;2024 年上半年归属
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53,035.98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0.10 元,市盈率为 250。
主办券商提醒: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规则指引的规定,任何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的机构、未登记为证券投资咨询从业人员的个人提供证券投资建议的均为非法行为;全国股转公司官网(www.neeq.com.cn)为挂牌公司唯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挂牌公司相关情况以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审慎辨别非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出现的相关信息,审慎做出投资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挂牌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司已于2024年9月12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披露《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根据相关公告提示投资者:公司目前处于新三板创新层,暂不满足境内交易所上市条件,董事会尚未对上市方式、上市板块等事项进行审议,未与第三方中介机构签订保荐协议,也暂无筹备上市等重大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甄别、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和交易风险,避免产生较大投资损失。
三、 主办券商提示
根据《证券法》规定,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挂牌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
挂牌公司在公司网站或者其他公众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上述信息披露平台。《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信息披露》规定,股票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应当在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披露信息。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新三板挂牌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以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信息为准。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并审慎决策。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开源证券
2024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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