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7
关于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
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说明
一、 公司简介
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无锡创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系于 2003 年 10 月由张俊、陈火保、黄威及翁根元出资设立,2015 年
2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7 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
票代码:832990,并于 2020 年 1 月终止挂牌;2024 年 7 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股票代码:873294。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36,988,035.00 元;法定代表人:张
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54647695Q;注册地:无锡市城南路 201-1 号。
本公司经营范围:电子电器用封装模塑料的加工、生产;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货物专用
运输(冷藏保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关于“期间”的说明
本项说明内所称“期间”,是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
三、 关于“主要税种”的说明
本项说明所提及的“主要税种”,是指公司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情况。
四、 增值税纳税情况说明
(一) 合并范围内各公司适用税率
税率(%)
纳税主体名称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3、9、6 13、9、6 13、9、6
无锡嘉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3、9、6 13、9、6 13、9、6
绵阳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3、9、6 13、9、6 13、9、6
绵阳惠利环氧工程有限公司 13、9、6 13、9、6 13、9、6
创达惠利新材料(成都)有限公司 13、9、6 13、9、6 13、9、6
深圳创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13 13 13
创达惠利新材料(四川)有限公司 13 13
公司增值税的适用税率及计征方法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2019 年 3
月 20 日发布的公告[2019]39 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 年 4
月 1 日起税率调整为 13%。
(二) 公司在申报期间的优惠政策
1、 安置残疾人员增值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
52 号),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由税务机关按公司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
征即退增值税。
2、 增值税加计扣除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税
【2023】43 号)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
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先进
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
创达新材、嘉联电子、惠利电子均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
2023-2024 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扣除优惠。
(三) 公司及子公司增值税纳税情况如下
1、公司纳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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