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公告编号:2026-024
证券代码:873294 证券简称:创达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及资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现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公司董事会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是在充分考查该事务所所具备的从业资质、相关工作能力和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等前提下做出的,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其它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告编号:2026-024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由双方依照市场价格或成本加成方式协商确定,定价公允,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征、许振良、潘永祥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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