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7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73300 证券简称:英辰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吉林省英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质量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吉林省英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辰科技”或“公司”)
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详见于 2023 年12 月 28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变更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9),该事项经公司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变更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原委派唐卫强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公司的审计服务项目提供复核工作。鉴于唐卫强工作委派计划变动,现委派李春华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二、本次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基本信息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春华 2006 年 4 月成注册会计师,2009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审计,2021 年 1 月在本所执业,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 10 家次。
三、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及诚信情况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春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纪录。四、其他说明
本公司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信息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无》
吉林省英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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