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12
公告编号:2024-054
证券代码:873301 证券简称:骏峰科技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湖北骏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
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湖北骏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9 月 11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9 月 1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湖北骏峰能源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主体
有限公司
陈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
倪孟君 董监高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资金占用违规和重大交易违规
公告编号:2024-054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一、资金占用违规
2023 年 1 月至 2024 年 5 月,骏峰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陈建及其控
制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用于资金周转,2023 年、2024 年占用资金日最高余额分别为 43,267,500 元、30,215,300 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分别为 58.62%、48.34%。公司未对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建及其控制企业于 2024 年 6 月归还占用资金。
二、重大交易违规
2023 年,骏峰科技向非关联方湖北骏桥能源有限公司、湖北骏盛能源有公司和湖北壹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合计借款金额为 348,138,000 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471.70%。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前述重大交易的审议程序
及信息披露义务。后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董事会补充审议并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骏峰科技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且未及时披 露占用资金事项,未能及时审议并披露重大交易事项,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八十二条、 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 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五十六条的规 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建违规占用挂牌公司资金的行为,违反了《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4.1.4 条 的规定,构成资金占用违规。同时陈建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未能忠实、 勤勉地履行资金审批职责、重大交易审议职责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业务
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信息披露规则》第
三条的规定,对挂牌公司上述资金占用及重大交易违规负有责任。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倪孟君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资金审批及信息披
露义务,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公司治理规则》第五
公告编号:2024-054
条、《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挂牌公司上述资金占用及重大交易违 规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纪
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第 6.3 条和《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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