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16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73302 证券简称:捷玛股份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广东捷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聂保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召开无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7,414,4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公告编号:2024-025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公司信披负责人刘毅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追认续聘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请审议关于追认续聘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519,41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7,895,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捷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广东捷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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