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28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73302 证券简称:捷玛股份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广东捷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5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聂保华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湖北捷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请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湖北捷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
公告编号:2024-027
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全资子公司拟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海通恒信”)申请人民币 5000 万元授信,授信期限为3 年。基于对方风险管理要求,由广东捷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聂保华先生、杨进先女士、冯育周先生以及湖北捷玛换热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湖北捷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质押。具体情况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聂保华、冯育周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请审议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捷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捷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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