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12
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873302 证券简称:捷玛股份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广东捷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聂保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召开无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7,414,4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4-033
公司信披负责人刘毅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湖北捷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向海通恒信国际融
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请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湖北捷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全资子公司拟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海通恒信”)申请人民币 5000 万元授信,授信期限为3 年。基于对方风险管理要求,由广东捷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聂保华先生、杨进先女士、冯育周先生以及湖北捷玛换热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湖北捷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质押。具体情况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9,414,49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9%;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聂保华、冯育周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捷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广东捷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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